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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五成蓝印户口居民已“转正”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super 时间:2009-07-23 点击:


  按照广州警方的时间表,到今年年底大部分广州蓝印户口的人员已达到满五年可申请转为广州市常住户口的时限。记者今天(20日)从广州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到,已有超过50%的群众办理了转常住户口手续。针对市民在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中遇到的问题,广州警方决定简化办理手续,以方便群众。

 

  据了解,1999年广州市政府颁发了《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地居民可以申办广州市蓝印户口。2004年1月1日,根据广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停止办理广州市蓝印户口,到今年年底大部分蓝印户口的人员已达到满五年可申请转为广州市常住户口的时限。到目前为止,已有超过50%的群众办理了转常住户口手续,约35%的群众未到申请期限,此外仍有15%左右的群众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有关负责人谈到,在手续的申办过程中,发现部分市民在办理蓝印户口后将房屋变卖且在本市区内没有另购合法房屋,无法提供蓝印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证明;以及以单位招聘的理由办理了蓝印户口,后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单位倒闭等原因,导致其无法按规定办理转常住户口手续。


  据此,广州警方针对市民无法办理转为常住户口的情况进行分类,并制定了相应的办理程序,如购房办理了蓝印户口且变卖该房屋后,又在本市区另购有合法房屋的,凭申请人在本市区另购合法房屋的房产证明申办;购房办理了蓝印户口后,因故无法提供蓝印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证明和产权人身份证明,现户口在本市区的亲戚朋友同意申请人将户口迁入其家中入户的,凭迁入地房屋业主及户主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以及业主、户主同意申请人将户口迁入该住址的书面意见进行申办。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申请办理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手续时,只要本人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公安机关将会抓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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