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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广州职工医保缴费率拟从现行的6.5%降低至5.5%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5-08 点击:
  近日,广州市医保局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根据相关规定,广州市拟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并加大降费力度。据此草拟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拟从现行的6.5%降低至5.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拟从现行的8.5%降低到7.5%。新规拟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大市民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请勿致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
 
全文↓↓↓
 
通知全文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文件意见的通告
 
穗医保通告〔2019〕6号
 
  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的规定,广州市拟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并加大降费力度。据此,我局草拟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849号)有关规定,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9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通知》以及其中涉及的公平竞争、廉洁性方面的意见。广大市民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请勿致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邮编:510600
 
  电子邮箱:gzyb319@163.com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5日 
 
附件: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的缴费负担,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67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5.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7.5%。
 
  二、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14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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