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热门关键字: 人才派遣  劳务派遣  代买  派遣  社保

因请病假被解聘是否合理?病假应该如何请?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5-13 点击:
 
  3.两年不痊愈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对某些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热点关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