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请病假被解聘是否合理?病假应该如何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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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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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年不痊愈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对某些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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