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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清晰了!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留存资料一表搞定!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1-21 点击:


  ★特别提醒
  
  1.纳税人应将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2.留存资料在申报时既不需要提交税务机关,也不需要提交扣缴单位。
  
  3.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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