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热门关键字: 人才派遣  劳务派遣  代买  派遣  社保

“五险一金”会变“六险一金”吗?山东试行职工长期护理险!(未来有望全国施行)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4-24 点击:
  近日,山东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小编梳理发现,2016年6月,人社部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作出统一部署,力争“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政策框架。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为何要推出长期护理险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6年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308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16.7%。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失能老人,需要长期照顾。
  
  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全国老龄办政策研究部副主任李志宏曾经披露,到2020年,我国的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200万人。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介绍,老年人卧床不起需要照料,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高昂,养老金无法解决,医疗又不能涵盖,为了规避失能人员生活照料风险,我国建立了这一相应的险种。
  
  人社部:
  
  “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政策框架

  
  据人社部介绍,从2012年起,山东、吉林、江苏的部分地市和上海等地参考国际经验,根据自身实际,开展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
  
  2016年6月,人社部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统一组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试点,提出利用1-2年试点时间,积累经验,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今年4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决定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全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政策框架


  接下来,小编就以山东为例,为大家介绍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办法、待遇支付等。
  
  参保范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
  
  缴费办法
  
  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筹资总额的30%,个人缴费可从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代扣。
  
  各市要根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水平合理确定具体筹资办法、筹资比例和筹资标准。
  
  保障范围
  
  重点保障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服务费用。
  
  各市可根据当地保障需求和资金承受能力,低水平起步,科学确定重点保障人群和具体保障项目,并随经济发展和资金支撑能力提高逐步调整。
  
  待遇支付
  
  护理服务费用由护理保险资金和保障对象个人按比例或按定额分担,对贫困人员可以给予适当照顾。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可按机构护理、家庭护理等不同形式、护理不同等级、提供护理服务不同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原则上规定范围内的护理服务费用支付标准掌握在75%左右。
  
  各地要积极探索享受护理待遇与个人缴费适当挂钩的办法,强化个人责任。
  
  还有哪些城市开始试点?
  
  2016年6月,人社部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还明确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名单:
  
  河北省承德市,
  
  吉林省长春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上海市,
  
  江苏省南通市、苏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
  
  安徽省安庆市,
  
  江西省上饶市,
  
  山东省青岛市,
  
  湖北省荆门市,
  
  广东省广州市,
  
  重庆市,
  
  四川省成都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
  
  吉林和山东两省作为国家试点的重点联系省份。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