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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医保待遇有望再提高

来源: 作者:骏伯陆先生 时间:2013-01-25 点击:
        “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50.67万人,2013社保年度,中山拟通过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范围等方式来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医保待遇。”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目前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并透露了今年中山社会医疗保险的政策调整思路。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科长朱成江介绍,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山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50.67万人,其中城乡居民92.55万人;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1.14万人,其中城乡居民18378人。
  日前,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主要是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障范畴。
  本地目前在大病保险方面的情况如何呢?据朱成江介绍,中山在2008年1月将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并入城镇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一为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部过渡到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2010年6月1日起,将原来的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整合成一个险种、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基本医疗保险,为基本保障层次;第二层次为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后,自付的医药费用若超过4万元,还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请医疗救助,市人社局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给予救助金。
         据介绍,在2013社保年度,中山将会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医保待遇,如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范围,或调整部分医用材料报销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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