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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先看病后付费”准则今年将全面推行

来源: 作者:骏伯吴先生 时间:2013-02-22 点击:

  “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是卫生部在2013年起全面推行的一项医疗保险制度。
  
  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央视新闻中心的官方微博“央视新闻”也于昨晚将这一制度的情况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了发布,“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据悉,该制度已在山东的部分医院进行了试点。
  
  江苏某三甲医院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推广是一把双刃剑,在便利病人就医结算的同时,也给医院对病人诊治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因为这项制度的推广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在具体推广执行的过程中,本省与外省患者就医、医保结算联网等具体问题需要在推广的实际过程中逐步加以完善。”该知情人士表示,“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在推广的过程中想要“叫好又叫座”,仍需详细配套的相关措施来加以保障实施,如“个人征信系统”的配套等。
  
  眼下,“看病难、看病贵”是一个全社会都非常关注的民生话题。“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实施,如一股春风,让我们感到温暖。
  一来,体现了医院“救死扶伤”的使命和对生命的尊重。我们知道,在很多医院,病人住院之前,都要先交纳数额不小的押金。如果病人不能及时交押金,一些危重病情的治疗就会被延误,耽误了宝贵的治疗时间。
  二来,“先看病、后付费”打消了一些居民看病时的顾虑,不必担心“无钱看病”的尴尬。有利于改善医疗关系医院赢得病人更多的信任。
  但是,要让“先看病后付费”这种制度模式在全社会得到更多的‘复制’,走得更远,还需要全社会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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