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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的重复缴纳

来源: 作者:骏伯人力小杨 时间:2012-04-10 点击:
  
   社保重复缴纳怎么办?
   1:从1999年-2004年我在深圳缴纳的社保已经转回成都市;并个人交费至今;2:我本人从2004年起:我在深圳和成都重复缴纳社保:请问:目前我该怎样处理我的社保关系?能否将成都的社保又转回深圳?我重复缴纳的社保能否退还给我?退还和累计个人账户那种更实惠些?谢谢
   你好!你重复缴纳的部分,是要退还的,不存在重复缴纳部分社保账户累计的说法。参保人不能在两地同时间段内同时缴纳社保,这叫做重复参保。如果你以后打算在深圳工作,就现在停掉重庆的社保(现在外地社保转入深圳,还存在不足,建议暂时不要办理转入手续,待明年新社保法正式实施之后再办理转移);如果你打算以后在重庆养老,也可以停掉重庆社保,待以后把深圳社保转移回去(转移时间再办理重复社保的退保工作,可以退掉04-10年之间深圳的社保,本年你在重庆停保后缴纳的部分,可以转入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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