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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再惹争议

来源: 作者:骏伯黄先生 时间:2012-12-21 点击:

在近日结束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适当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这并非人社部门首次谈及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今年7月,广州市拟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9月又一度传出相关部门在研讨提高个人医保缴费比例的消息,但随后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不知道这个问题是从哪儿提出来的。”

人社部此次提及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再度引起关注。

“增加财政补助很容易,但提高个人的缴费标准很困难。事关居民个人支出的问题,需要准确测算,短时间很难操作。”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表示。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此的理解是,这其实是城镇居民医保缴费管理制度的转变。“城镇居民医保启动至今,关于个人缴费实行的是定额缴费制度,没有区分收入的高低,这是很粗放的管理。”杨燕绥说,“未来费率的界定应该与个人收入挂钩,多收多缴、少收少缴,做到精细化的管理。”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则更关心保障水平。“可以看出,政府的逻辑是,提高缴费水平是为了提高待遇水平。但我认为,政府部门首先做的应该是就如何提供更高的保障水平做出承诺,然后才是确定如何提高缴费水平。”

医保精细化管理

按照我国现行的基本医保制度,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由人社部门管理。

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胡晓义曾表示,人社部每年都会进行监测。自1998年启动以来,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人缴费比例总体上维持在2%左右。其中,2011年为2.19%,2010年为2.21%。该缴费比例与工资基数联系,而人社部门没有考虑过提高个人缴费比例。

“我认为,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已不能再提高了。”杨燕绥说,“目前个人的缴费比例是2%,如果再计算企业的缴费比例,总的缴费比例已经在10%左右。这个成本已经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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