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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广州危房维修、加固可提取公积金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5-07 点击: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称新《规定》),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现行规定相比,此次新规强化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并明确了广州地区危房维修、加固可提取公积金。新《规定》共8章55条,内容包括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房屋应急抢险、房屋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法律责任等。
 
政策部分截图
 
  新版《规定》强化了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要求危险房屋不得出租或作为经营场所
 
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由谁负担?
 
  《规定》明确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依法委托房屋使用安全鉴定,或者对危险房屋进行维修、加固抢险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涉及房屋共有部分的,可以按规定从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单位住房维修基金中列支。
 
基坑施工前应对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规定》要求以下这些情形应当委托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单位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将鉴定报告告知利害关系人
 
  1、建设单位在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前,对于距离两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2、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屋;
 
  3、距离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工边缘两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4、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其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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