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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津贴补贴新规盘点 生育津贴待遇提高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7-21 点击:

  上海终于入伏了!大热天,对于上班族们来说的确不易。你拿到高温津贴了吗?在上海,曾出现过多达50多种津贴补贴,其中最有用的又是哪些呢?
  
  高温津贴:6月起每月发200元露天工作没高温天照发
  
  根据今年6月新规,高温津贴发放规定为:“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这就意味着,只要在露天工作,没高温天照发高温费。
  
  生育生活津贴:至少可领128天津贴7月1日后生娃待遇更好
  
  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新规7月起施行。参加本市生育保险,且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含外省市农村户籍)在2016年7月1日以后生产或流产的,可按规定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对于7月1日后生娃的女职工来说,施行了生育保险申领新规,权益得到了更好地完善。新规实施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缴费期限不满1年的,生育生活津贴只能按2892元的最低标准计发;新规定实施后,只要生育或者流产时正常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就可以按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生活津贴,总体待遇“不降反升”。
  
  不管是大宝还是二宝,生育生活津贴都按“98天基础待遇+30天生育假”计发:难产(包括剖宫产)再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从业妇女生产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生育医疗费的补贴标准同样明确为,孕期在3个月以下、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7个月以上(含7个月)自然流产的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和3000元。人工流产的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老年综合津贴:上海65岁以上老人都有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发放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自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
  
  具体而言,65-69岁每月获75元;70-79岁每月150元;80-89岁每月180元;90-99岁每月350元;100岁及以上每月600元。
  
  今后,津贴发放月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津贴发放日为15日,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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