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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回复:签订劳动派遣合同有何要求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6-09 点击:
  原标题:法律专家回复:签订劳动派遣合同有何要求
  
  问:我最近入职一家单位,说是派遣工,请问在合同的签订上有何要求?
  
  法律专家回复:是的,作为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合同,法律有更进一步的要求。
  
  第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有详细规定,而关于派遣工的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另外,关于合同期限也有特别规定,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作为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
  
  第三,在待遇方面,必须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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